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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兴筑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 先生 (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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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7144867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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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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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深圳交通设施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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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3日
- 有 效 期:2014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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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通设施介绍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后,违法行为人未接受处理的,市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不予办理转移登记等业务,直至违法行为接受处理完毕。
驾驶人和行人管理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有关规定纳入机动车驾驶员理论考试内容。
驾驶技能考试应当实行计算机自动评判。驾驶车辆时系安全带、使用转向灯、行经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减速避让等基本道路交通
安全知识应当纳入考试内容。
深圳兴筑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电 话:13714486734
联系人:谢先生
邮 箱:406710385@qq.com
网站:http://www.szxzjt.com/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坂田街道杨美村上段四巷三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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